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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28    摄影:    来源:null    编辑:新闻中心

 

本报告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8〕80 号)和《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 湘教办通〔2018〕93 号)文件以及《湖南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的实施办法》要求,根据湖南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度信息公开执行情况编制而成。

学校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照《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做好动态更新,逐项检查,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各项信息,深入推进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报告由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收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教职工和在校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是学校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的重要措施,也是学校加强依法治校的一项重要工作。2017-2018学年度湖南工程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在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2017-2018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依法治校,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

学校坚持依法治校,制定了《湖南工程学院章程》,并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2017-2018年,学校先后制定并出台《湖南工程学院校院两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的实施办法(试行)》等87个制度文件,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推进具有学校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和科学发展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学校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加强全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明确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全校上下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强化内部管理,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具体要求,强化内部管理,制定《湖南工程学院校务公开工作规程》,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具体职责、工作管理体制、内容、方式和途径、监督和保障等做了全面的规定。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湖南工程学院信息公开内容与公开形式目录》等工作规程,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四)充分利用新媒体,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充分利用官方微信新媒体及校园各种信息平台,在校园网主页、官方微信平台、电子显示屏、OA办公系统、橱窗、各部门、各学院网页相关栏目,对有关信息进行公开,全年发布信息400条,新闻报道900余条。全年制作悬挂横幅标语150余条、户外宣传栏更新60次、橱窗170块次,大型显示屏150余批次,小型电子屏40次,进一步方便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校办学诸方面的最新信息。2017-2018学年度,学校官方微信平台共推送500条图文,图文点阅量较高,日渐成为学校重要的信息发布渠道。 

(五)优化教育公共服务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优化教育公共服务机制,大力推进我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建设进程,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湘教发〔2013〕32号)和《关于成立湖南省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的通知》(湘教通﹝2014﹞07号)文件要求,成立了湖南工程学院教育阳光服务中心,通过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实施阳光政务,为全校师生提供信息公开,并集中受理师生群众咨询、投诉和建议。

(六)加强审查监督,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学校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规范对公开信息的审查和监督工作,做到既不损害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又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74号)文件精神,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共主动更新和发布公开信息2818条。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事项

根据《湖南工程学院信息公开内容与公开形式目录》相关规定,对学校25个校直各单位、党群部门150项应公开信息内容与公开形式目录予以公布。

(二)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

1.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一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2.学校工作推进情况的相关信息。主要有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型学生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招生信息,毕业生基本信息、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就业方案及毕业生就业率等就业信息;学校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本科专业发展规划、学籍管理、专业培养方案、教学研究与改革等信息;学生评奖评优、学费减免、贷款、勤工助学的政策、办法、结果等信息;教职工人员招聘、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的办法和结果等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预决算等财务信息。

3.关系教职工、学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信息。主要有教育收费、学生食堂、医疗卫生和后勤保障等信息;干部选拔任用、教职工培训、绩效工资分配、周转房分配的相关政策和办法等信息;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及其提案收集、处理和报告等民主监督信息。

4.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涉及学校的重大时间的调查和处理情况;与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通过官方微信、校园网、OA办公系统分别向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这是学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各类会议:召开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教代会或教代会常设主席团会议、各类工作会、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有关重要事项信息。

3.纸质材料:以纸质文件、各类年鉴、手册、报表、校报、校刊、简报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外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4.其他形式:公告栏、QQ群、电子邮箱、校园广播、橱窗、横幅、电话等形式。

(四)信息公开的的范围与对象

2017-2018学年度学校各部门、各学院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严格遵守《湖南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实施办法》、《湖南工程学院校务公开工作规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科学确定信息公开范围和对象,做到公开与保密相协调,既充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又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五)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

1.信息公开的形式日渐多样。近年来,学校除了利用网络、会议、纸质文件、公告栏等传统方式公开学校信息外,还积极利用官方微信、校内网站、OA办公系统、QQ群、校内广播等方式在特定范围内对相应人群公开信息。

2.宣传和培训力度不断加强。设立广而告之的定点信息窗口是信息公开重要手段。除了在教学区、生活区和办公场所设置了大量的路标、门标、警示和公益告示之外,还专门设置28个宣传栏。这些宣传栏每期刊出的内容分别由学校各个院部和机关职能部门负责承包,定期或在重大活动期间向全校教职工和学生发布各类信息。此外,对这些部门的宣传栏及部门网页,学校定期进行检查和评比。在改进和升级学校电子办公系统同时,加大对各个院部和机关职能部门信息操作人的技术培训,尤其是对信息查找、信息收集、信息发布、信息反馈和信息存档的网络负责人进行定期培训。

3.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宽。校各院部和机关职能部门在积极创新信息公开模式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信息公开渠道。负责学校发展和建设的几个职能部门,有关重大专题会议的会议纪要都予以公开,学校涉及教职工的重大活动都有简报形式予以通告。学校积极开展和推进“我与学校领导面对面”活动,通过“校领导接待日”,采用轻松灵活的座谈方式,进一步拓宽了信息公开和师生沟通的渠道。通过开辟书记校长信箱,随时接待师生各种咨询和对话,及时掌控全校关注学校发展的信息动态。此外利用我校推进教育国际化方面取得的优势,不断提高学校的境外信息宣传力度,既增加了信息开放度,也提高了学校的知名度。

双代会制度是非常好的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自2016年学校制定了《湖南工程学院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处理办法(试行)》以来,通过双代会分团讨论、工会委员会例会以及大会提案征集和提案报告工作,及时收集和讨论涉及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关的重大信息,有效行使工会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

4.信息公开的互动性不断增强。学校积极改变以往信息公开的单向性方式,增强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具体做法是在信息公开栏上增加留言栏目,并设置专人负责及时解答。不但收集到了信息公开后的反馈信息,同时也起到了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的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7-2018学年度学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7-2018学年度,学校双代会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评议,总体评价良好,同时双代会对校务公开工作提出了建议。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收到举报的情况

2017-2018学年度,学校未发生因信息公开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学校在落实《湖南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实施办法》、《湖南工程学院校务公开工作规程》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些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些偏差,重视程度不够,实施情况还不够理想;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还不够规范;信息公开条目模块不够清晰或有条目模块但无内容;还存在着信息更新慢、查询难、数据不够精确等问题。鉴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拟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1.强化内涵建设。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学校职能部门和校属学院的作用,完善信息公开途径,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规范内部管理。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各部门和学院网站规范性建设。以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推进学校各单位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

3.构筑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完善湖南工程学院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效。

4.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2018学年度,学校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湖南工程学院

2018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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