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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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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专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2-18    摄影:    来源:null    编辑:新闻中心

 

各教学院(部、中心)、全体师生: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湖南工程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专科教学工作方案》(校发【2020】10号)要求,为有效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疫情防控期间“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确保学校本专科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经学校研究决定,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专科教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0春季学期本专科教学总体安排

(一)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已明确开学时间不早于3月2日,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并制定分批返校,错峰开学预案。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待学校正式通知。学生工作处、各教学院要采取有效方式通知到每一位学生。

(二)教学安排将根据具体开学时间调整:本学期原教学计划为2020年2月24日开始正式上课,现计划理论课从2月24日(第一周星期一)开始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制定的课表(在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执行课表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调整)安排进行在线教学,启动学生课程在线学习。学生正式返校开学和线下上课时间待湖南省教育厅通知,将结合实际教学情况适当调整本学期教学计划和安排。

(三)暂停组织学生赴外地实习实训,各教学院要与实习实训基地协调、延后安排学生实习实训,并做好相关预案。

二、理论教学安排

(一)自2月24日起至学生返校上课之日,按照在线教学计划和进度开展在线教学。学生应根据在线教学课表安排按时按要求参加在线课程的学习,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向任课教师请假,并及时与本学院教务办老师联系备案。

(二)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在线教学的准备,根据课程特点、师生实际情况,确定在线开课课程、授课场地和授课方式。

(三)确实因某些原因不能通过网络平台实施在线教学的课程,须经教师所在学院院长批准,授课教师可以充分利用微信群、QQ群等课堂社群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也可将授课内容的PPT及其他数字学习资源分发给学生,或指导学生阅读相关书目进行预习等。

(四)理论课程中包含的实验、上机等环节,在学生返校后实施,后续的理论课程提前讲授。

(五)学生返校之前,体育课程应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条件下,因地制宜开展日常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免疫力。体育教学部应结合实际提前研究调整教学计划,根据学生返校时间制定适当的考核方式。

(六)疫情防控期间理论课程在线教学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工作安排与要求》执行。

三、实践教学安排

(一)由学校统一安排的校内实习、实验、上机等实践类课程,根据实际情况可充分利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组织学生线上学习,实践部分顺延至学生返校后开课。

(二)暂停一切校外实习(包括毕业实习)、实践活动以及卓越计划专业班级企业学习,启动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有关精神另行通知。各教学院应根据专业特点及具体情况,提前组织各专业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实习、实践教学、学科竞赛及其它实践活动的实施调整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暂停各类学科竞赛的集中培训工作。指导教师应通过在线方式开展竞赛指导、文案交流等工作。

(四)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各教学院要组织教师利用信息技术,指导学生做好选题、开题、资料收集等工作,通过远程指导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现场答辩和集中性评审,如确有必要组织答辩和评审,应充分利用网络视频、音频和电话等方式进行。各教学院要科学合理组织好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确保不延迟毕业生的毕业时间。

四、补考、重修等工作安排

(一)学生注册、休学、退学、复学、恢复学籍、转专业等学籍处理以及重修选课等事项,将在返校后按正常程序办理。如因未能办理复学手续而影响了选课,请及时与学院教务办老师联系说明情况,由学院报给教务处先安排选课,返校后再补办复学手续。

(二)春季学期学生课程补考顺延至返校入学后组织。

五、招生就业工作安排

(一)调整“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的授课时间,授课时间顺延至学生返校后进行。

(二)创新工作方式,加强网络招聘服务。一方面,引导用人单位登录我校就业信息网,在云端发布“在线招聘”信息;另一方面,创建“在线视频双选会”功能,开展学生与众多企业面对面的视频交流活动,建议用人单位开展简历收取、视频/网络面试等方式开展就业工作。

(三)加强日常事务性工作的网络服务。对往届毕业生报到证的改派和新办,提供“线上受理”服务;对三方协议等文档的签订,引导先签订“电子协议”后补签纸质件;其它工作采取“线上办公”模式处理,从而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

(四)延长择业时间,提供档案托管服务。将适当延长择业时间,对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如有需要可将户口档案在学校暂时托管两年,在落实工作单位后再及时办理就业手续,解决部分毕业生的后顾之忧。

六、其他教学工作安排

疫情防控期间,各教学单位要积极组织做好国家、省级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的申报和建设工作;做好专业认证、新工科专业建设和产业学院建设工作;做好课堂教学竞赛、信息化教学竞赛、教学质量优秀奖等教学改革工作。

七、相关要求

(一)教务处等教学管理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教学组织安排,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执行计划、教师课表和学生课表,为开展在线教学和在线学习做足准备。

(二)网络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认真做好在线教学网络技术与服务支持,组织各类培训工作,努力帮助广大教师尽快熟练掌握信息技术教学方法;协助学院组织教师通过网络教学平台提前搭建在线课程、准备在线教学内容和学习资源;同时要加强在线监督,确保网络教学高质量开展。

(三)学生工作处要组织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积极协助各门课程主讲教师建设课程教学微信群或 QQ群;辅导员、班主任要密切联系每位学生,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和返校后续学习,及时掌握学生学习动态,负责课余时间的学生管理工作;要通过开通心理咨询热线、在线咨询等方式,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的疏导。

(四)各教学院(部、中心)要认真落实好以下工作:

1.结合专业实际组织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本专科教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注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工作与返校后线下教学工作的有效衔接。

2.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教学管理工作。要成立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组,每一名院领导负责一个专业,做好教师在线教学的培训指导、组织实施及在线教学期间的教师和学生管理工作。

3.组织任课教师采用直播授课或在其中一个公共网络教学平台上选择一门视频课程开展教学,所选视频课程需报所在学院审批后方可组织教学。

4.督促任课教师在岗(教研室或其他教学场地)组织在线教学,组织学生开展在线学习、在线作业、在线辅导、在线答疑、在线考核等工作,做到学习“不断线”。任课教师要灵活采取远程云端考核、课程小论文等方式检查学生学习效果,同时任课教师要负责在线学习时间的学生管理工作。

5.做好学生因分批返校、错峰开学迟到学校的学生的教学管理工作,对迟到学校的学生采取学生自主学习和老师个别辅导答疑等方式进行补课。

(五)各教学单位及全体教学管理人员要做好工作传达、沟通并配合师生做好在线教学和线下咨询等工作。校院两级教学督导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为减少疫情对学生学业的影响,保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按照“推迟开学不停学”的要求,学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专科教学工作方案和本专科教学工作安排,做到学校统筹、部门协调、学院实施。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职尽责,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专科教学工作,确保学校教学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工作安排与要求.doc

附件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组织与实施指导细则.doc

附件3:在线课程资源及平台情况介绍.doc



 

教务处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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