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English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正文

湖南工程学院2021年人才引进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16    摄影:    来源: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办、教师发展中心)    编辑:新闻中心

湖南工程学院创建于1951年,坐落于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学校地处长株潭城市群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智造谷”、湘江湾智能制造产业走廊核心区,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院校,湖南省一本招生单位。

学校是教育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文明高等学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以及《湖南工程学院2021年人才引进工作方案》,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工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类别

根据我校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需要,引进人才的类别:

(一)学科领军人才: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务者,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对本学科建设有战略性构想和思考,能带领本学科赶超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二)学科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职称,国内知名专家学者,科研方向稳定并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要研究成果,对本学科建设有创新性构想和思考,能带领本学科赶超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三)学术骨干: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职称,在本学科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在省内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

(四)优秀博士:综合素质好,在本学科领域崭露头角,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力。

(五)优秀硕士:国家高水平大学硕士研究生,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五、引进待遇

湖南工程学院2021年人才引进待遇一览表

人才类型

具体标准(单位:元)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科研资助基金

自科类

社科类

学科领军人才

200万起

500万

150万

学科带头人

120万起

200万

80万

学术骨干

60万起

40万

20万

优秀博士

40万起

10万

6万

备注:

1.以上人才引进列入事业单位编制,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协议安排工作;

2.博士到岗工作并签订服务协议后,安家费可一次性发放;根据个人学术业绩或学习研究经历可适当上浮(最高10万元);

3.博士经认定后享受讲师待遇,取得相应的业绩后可按学校政策享受教授关键岗的业绩绩效工资;

4.业绩突出的博士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校聘高级职称;

5.博士进校后鼓励加入科研团队,且支持进站做博士后或出国进修访学;

6.所有人才来校工作后将按照学校政策享受医疗保健、配偶安置(硕士研究生)、子女入学等与我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同时还可申请由湖南省及湘潭市提供的人才引进待遇;

7.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的引进,待遇和工作任务面议,鼓励学科团队引进。

三、引进计划及要求

序号

用人部门

招聘岗位

学科(专业)

学历学位

计划数

备注

A1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教师

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博士研究生

8


教师

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

硕士研究生

2

有从事机器人技术研究相关经历优先

A2

机械工程学院

教师

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

6

原则上要求32岁以下,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35岁

实验

教师

机械工程

硕士研究生

1


A3

纺织服装学院

教师

纺织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

博士研究生

8

本硕博专业或学科一致,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教师

艺术学、纺织科学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

硕士研究生

2

专业要求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硕专业或学科一致

A4

材料与化工学院

教师

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工程、制药工程

博士研究生

7

本硕博为相关专业,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A5

计算机与通信学院(人工智能产业院)

教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等信息类学科

博士研究生

4


教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等信息类学科

硕士研究生

2


实验

教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或其它人工智能专业方向

硕士研究生

3

本科阶段掌握电子、计算机类硬件知识优先

A6

管理学院

教师

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统计学、交通运输工程、运筹学等经济与管理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5


教师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

硕士研究生

2


A7

经济学院

教师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博士研究生

4


教师

理论经济学

硕士研究生

1


实验

教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硕士研究生

1


A8

计算科学与电子学院

教师

数学、统计学、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博士研究生

9


教师

数学、统计学

硕士研究生

3


A9

外国语学院

教师

外国语言文学

博士研究生

2


A10

建筑工程学院

教师

土木工程、建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热能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博士研究生

10

本硕博专业或学科一致优先

教师

建筑学、测绘科学与技术

硕士研究生

1

有设计院工作经历优先

实验

教师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硕士研究生

1


A11

设计艺术学院

教师

设计学、工业设计

博士研究生

1


A12

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部)

教师

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

博士研究生

2


A13

体育教学部

教师

体育学

硕士研究生

3

(1)本科为体育专业;

(2)本硕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比赛奖项者优先。

A14

工程训练中心

实验

教师

机械工程、动力工程

硕士研究生

2


注:1.教师(含实验教师)岗位:博士研究生(事业编)年龄原则上要求35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硕士研究生(非事业编)年龄要求30岁以下,即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1)本硕均为他高水平大学毕业(2)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有跨学科要求的除外(3)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学术业绩突出者优先(4)有相关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2.引进计划共计88名,教师博士研究生66名,教师硕士研究生22名。

七、引进程序

(一)招聘时间

2021年3月15日至12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通过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公开招聘系统(报名入口)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按要求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未毕业需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电子档作为附件上传(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或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

注:最后附件栏需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职称证件、科研成果、《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等电子档。

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08月31日前取得,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由湖南工程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各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核准核实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师德师风、学术业绩、学术道德、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等,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四)考核及考察

1、考核方式

根据专业特点对应聘人员采取课堂试讲、专业测试、学术访谈等方式进行选拔。由湖南工程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对报名应聘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考官由各二级学院相关专业5-7名专家组成,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进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

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状态、师德师风等情况。

3、综合能力考察

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科学评估引进人才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

通过前面考核、考察已经合格的应聘人员应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在学校指定的三甲级医院进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汇总、学校研究

专业面试及相关考核结束后,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提请校长办公会、学校党委会审定。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731-58683619(人事处刘老师、周老师)

学校网址:www.hnie.edu.cn人事处邮箱:rsc@hnie.edu.cn

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

 湖南工程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工程学院

2021年3月15日

分享到:  

最新新闻

  • 湖南工程学院微信公众号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   邮编:411104

湖南工程学院 2011-2020 all Rights Reserved湘教QS3-200505-000062 湘ICP备14008333号-1

湘公网安备 43030402000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