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凌云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湖南工程学院的委托,对社会引资-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宿舍自助洗衣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且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社会引资-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宿舍自助洗衣机项目
招标代理编号:LYZQ-20260712
二、项目概况
湖南工程学院新校区(明德公寓、亲民公寓)、滨江校区(1-9 栋、新建 12#)、 北校区(全部宿舍、新建13#)洗衣机服务项目到期,拟引进社会服务企业,对新校区(明德公寓、亲民公寓)、滨江校区(1-9 栋、新建 12#)、北校区(全部宿舍、新建 13#)洗衣机服务建设项目进行社会化服务招商,具体安装数量以场地情 况及实际需求为准。
本项目由投资人全额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及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采购人提供服务场地和楼栋水电总接口,负责日常监管。中标人所投洗衣烘干机设备安装、打孔、墙体恢复以及洗衣房装修改造和其他相关基础建设由中标人全额出资建设并将资产所有权移交采购人,采购人分别授予中标人一定期限的校园服务运营权和受益权,双方按约定履行权利义务,实现“采购人出资源、中标人出资金、学生享服务”的多方共赢。
服务范围:
包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包1 |
新校区(明德公寓、亲民公寓)自助洗衣机项目 |
详见学生宿舍入住表 |
包2 |
滨江校区(1-9栋、新建12#)自助洗衣机项目 |
详见学生宿舍入住表 |
包3 |
北校区(全部宿舍、新建13#)自助洗衣机项目 |
详见学生宿舍入住表 |
注:本项目分为 3 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标 3 个包,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包,投标人如中了第一包,自愿放弃第二、三包的投标,后面的投标人以此类推。
三、合同服务期限
特许运营周期:至2032年7月20日止。
四、建设内容与通用要求
1.投标人须自行勘察现场,并结合现场及自身条件,编制整体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运营管理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
2.中标服务单位所投设备必须为全新、合格、未开封的产品,不得采用二手或翻新产品,如发现直接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3.采购人提供水、电源接入点,中标服务单位按采购人指定水、电源处铺设水管、电缆等到对应机组,费用由中标服务单位负责。
4.中标服务单位在合同经营期限内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缴纳设备运行的水、电费用。水电费按表收费,价格按发改委公布的价格执行,按季度抄收一次水电费。
5.本项目产生的税费均由中标方承担。
6.项目的卫生环境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GB37487-2019《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要求,项目实施后能满足学生日常洗衣需求。
7.中标人现场勘察了解现场布局后,经采购人同意做出合理的方案设计,根据学生公寓的实际情况采用公共洗衣房形式,保证学生洗衣需求。
8.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项目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材料、后期管理成本、原设备拆除费用全部由中标人全额投入,中标人只能按招标文件(合同)要求向洗衣消费者收取洗衣费用。
9.采购人为该项目提供的生产场所不得转租转借,不得用于开展其他经营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和分包。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受托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理。
10.资金审计: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审计部门每年开展的资金审计工作,提供相关财务资料。
11.资产归属:中标人投入的所有设备资产(含硬件设施、软件管理系统的所有权)以书面承诺无偿移交方式直接入采购人资产账,所有权归采购人,中标人仅享有合同期内的设备和软件使用权以及收益权(中标人违约终止合同后该使用权同时终止),中标人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不得擅自处置、改装设备。
12.★资产入账要求: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配合采购人资产管理处完成设备资产入账手续,提供设备采购发票、资产清单等资料。
13.特许运营周期:至 2032 年 7 月 20 日止。
14.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工作需在 2026 年 8 月 30 日前全部完工,确保设备验收达标、投入正常运行。
15.价格管控:全校统一服务收费价格标准,详见第六条“商务要求”中收费标准执行。
16.平台监管:中标人使用的消费系统物联管理平台的网址、账号、密码必须提供给采购人,用于采购人对消费流水、日志、财务报表等权限的查询和监管。
17.服务保障:中标人必须努力做好服务,尽量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确保学生满意度高。
18.日常监管配合:配合采购人开展不定期抽查,包括学生满意度调查、收费标准核实等,每学期提交服务运营报告。
19.专线线路:所用电源线路、水管管路必须走专线,只能从采购人智能水电表处接入,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0.移交要求:合同到期前 3 个月,中标人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维护,确保设备完好率≧95%,到期后将所有设备资产实物、管理平台及权益无偿移交给采购人。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7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7.8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或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费的书面承诺(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7.9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以及“信用中国”等相关网站查询记录(打印查询网页加盖公章)。
7.10投标人在经营过程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固定格式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7.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12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并对真实性负责。投标人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八、投标保证金
8.1 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人民币)。
8.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8.2.1方式为银行转账:
(1)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的账户:湖南凌云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账号:88250312000003262
开户银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芙蓉支行
(3)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社会引资-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宿舍自助洗衣机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2.2方式为银行保函:
(1)需提供为本项目出具的银行保函,注明“社会引资-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宿舍自助洗衣机项目”,如未注明,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需手持银行保函原件现场核验;
8.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查询未到账的,视同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9.1、请于2026年7月14日起至2026年7月21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至湖南凌云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9.2、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所有资料均须在有效期内:①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法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资料里面写明联系电话、邮箱)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8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10.2、开标时间: 2026年8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10.3、投标、开标地点:湖南凌云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湖南工程学院官网》同时发布。
十二、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十三、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湖南工程学院
联系地址:湘潭市福星东路 88 号
联系人:陈志强
联系电话:0731-5231157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云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联系人:戴叩 丁叶青
电 话:0731-58610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