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17日至11月16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湖南工程学院党委开展巡视。2026年1月9日,省委巡视组向学校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湖南工程学院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将其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学校召开党委会研究巡视整改事项12次、召开巡视整改专题调度会18次,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专班,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督查问效,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监督专班,建立常态化跟踪督办机制,全程跟进监督检查。三是强化清单管理,明确牵头单位与整改时限,严格落实台账跟进与动态管理机制,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班子同心聚力不够方面
1.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班子凝聚力不够强,党委决策的个别事项无法落实落地。2024年1月,党委会研究通过某议题,省教育厅也已同意,但截至2025年11月没有实质性进展。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决策推动国际教育中心大楼列入“十五五”规划并报省教育厅,选址已通过市规委会审议,纳入校园优化规划,获市自规局复函。二是在2026年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委深刻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思想根源,明确下一步改进方向和措施。三是强化议题前置审核与会前联审机制,修订《湖南工程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明确书记、校长每周常态化沟通机制,确保重大事项充分酝酿、意见互通。四是建立党委会议题常态化督办机制,对重点决策事项开展专项督办。五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出台《关于发挥“四种形态”层层设防作用的实施办法》,将监督纳入年度要点,纪委书记每周与党委书记、校长交流并把关决策廉政风险。
2.议事决策机构职责边界模糊。2014年出台《湖南工程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沿用11年未及时修订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出台《湖南工程学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对决策范围、机制程序、保障机制等全面梳理。二是同步修订出台《湖南工程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湖南工程学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湖南工程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提升内部治理效能。
3.议事决策机构职责边界模糊。2024年实施的科创大楼基建项目,项目招标方案未提请党委会研究审定。《湖南工程学院创新研究院建设管理办法》等涉及具体校务行政工作可由校长办公会直接审定的,却提交党委会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6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校党委班子从议事规则落实不严、职责边界不清、执行走样等方面就该问题进行剖析、明确下一步改进方向和举措。二是专题传达学习和落实上级《关于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提示及做法摘编》精神。三是在修订出台的2个议事规则中,进一步厘清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范围、程序;建立党委书记、校长联审议题机制。
4.议事决策机构职责边界模糊。2025年3个100万成果转化合同均未按规定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就直接签署实施。
整改情况:一是补充审议3个“100万”转化合同。二是规范程序管理,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修订“三重一大”等系列制度,厘清党委会与校长办公会决策权限。三是理顺制度文件,明确项目审批流程,开展政策与决策程序专题培训。四是举一反三,对2023年以来的所有横向项目、技术转让等科研合同开展合规性倒查,重点核查“应上会未上会”问题。
5.议事决策机构职责边界模糊。学术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充分,2024年只召开过1次全体会议,期间学院学术重大调整事宜如创新研究院的设立、学科资源的配置等,均未经学术委员会审议。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湖南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建立健全校学术委员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机制,明确议事范围。二是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校学术委员会成员及各二级学院院长开展学术治理专题学习,明确校学术委员会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等职权。三是召开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创新研究院设置、学科专业布局、内设机构调整等重要学术事务。
(二)反馈问题:管党治党失之于宽,重点领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方面
6.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绩效发放不规范,2023年以来的绩效工资总额未经省财政厅、省人社厅核定,便自行发放。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上级文件,切实增强按程序办事的规矩意识。二是已完成2023年、2024年、2025年绩效工资申报,并通过省人社厅审核,依规开展绩效工资总量规范清算。三是分管校领导对人事处处长进行提醒谈话。
7.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突出。存在“以学谋私”,2024年9月以来,某公寓热水实际收费超合同定价,已推动立行立改。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约谈相关公司,经审计核算追回超收款,收费后台由学校实时监管。二是追责问责。分管副校长批评教育责任部门领导班子;职能部门约谈相关公司,责令该公司从接入学校财务账户的热水服务费总额中认缴部分资金作为学生相关服务补偿金。三是建章立制。出台学生宿舍热水管理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和违规惩处措施。四是巩固成效。推行校园一卡通支付,资金归集到学校财务;加强监管,校领导不定期带队“四不两直”抽查。
8.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突出。某处时任处长多次收受老板红包礼金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对该处室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对全校开展以案示警;召开警示教育会,对干部开展政绩观教育;发布“清廉”学习指引和《湖南工程学院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应知应会》,强化廉政履职意识。二是加强风险防控。多部门建立重点岗位权力清单、风险清单、负面清单;全面加强基建工作各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三是加强廉政监督。现场监督基建、采购项目招标,对23个过往基建维修项目开展廉政回访。
(三)反馈问题:落实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有欠缺方面
9.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不够有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能力有差距。2024年3月以来设立的8个创新研究院,运行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只有2个院长聘任到位,发挥科研平台共享作用不够,壁垒尚未打破,成果产出有待进一步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湖南工程学院创新研究院建设管理办法》,明确研究院为校级非实体机构,取消科级岗位及实职干部、管理人员配备。二是夯实人才队伍。8个创新研究院负责人通过兼职方式聘用到位;柔性引进国家杰青等高层次人才7人。三是提升科研产出。优化学科布局,出台学科建设管理系列文件,学科建设取得突破性成效,4个学科入选湖南省支撑主导产业学科,新增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四是搭建校地合作平台,与地方政府及所属部门联合举办全国性“科技成果转化创新论坛”,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培训,主办“科产融合·科创益企”大型助企赋能活动,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
10.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不够有力。截至2025年11月,学院自定的目标管理量化核心指标国家级项目目标完成率仅28.57%。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目标完成度。加强科研项目申请、立项和结项的过程管理,截至目前,国家级项目已完成2026年度目标任务的65%;持续开展科技特派员行动,已完成专利及软著转让/许可40余项,合同额1000余万元,到账600余万元。二是通过人才引育、高水平专家讲座、政策激励(出台《湖南工程学院科研平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等手段提升科研攻关能力。三是将统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纳入学校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要点;选派10名科技特派员深入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
11.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不够有力。科技成果转化监管不够到位。2022年以来,对36个未完全履约的成果转化合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权益,实际到账资金仅34.18%。未对下属成果转化企业长沙湖工科技发展公司建立监管制度,没有制定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公司发挥成果市场化运营作用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出52个未完全履约的成果转化合同(含前期已建账的36个),严肃约谈相关学院负责人及项目责任人。二是出台办法,将长沙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纳入科研处统一管理考核,明确年度目标任务。三是着力促进成果转化合同履约,截至目前,新增科技成果转化金额600余万元。前期未完全履约合同的资金应到账70.7%(已进行特殊情况说明无法履约资金29.3%);已到账66.1%,剩余4.6%执行“先用后付”政策。四是举一反三,成立专班核查履约并建立动态台账,出台成果转化及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试点管理办法。
12.重点工作推进缓慢。2025年3月,省委、省政府将学生公寓12号楼、13号楼项目纳入全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学生公寓12号楼招标后,因学院行动迟缓省教育厅多次督促要求加快进度并发出督办函,学院面对延迟两个半月签订施工合同后又推迟2个月未开工的状况措施乏力,直至7月才由党委会研究强制推动开工,学生公寓13号楼2025年9月才完成招标,无法按要求年底前竣工。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专班并安排专人驻点,细化工期节点,学生公寓12号楼已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13号楼已完成竣工预验收。二是分管校领导约谈职能部门,压实责任。三是加强过程管理,将开竣工及施工许可期限纳入施工合同,细化进度并约定违约金;建立合同签订通知和催办机制。四是修订《湖南工程学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等要求;完善招投标配套制度,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方案。
13.推进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不够有力,2024年评价考核为全省高等院校中“较差”等级,学院共有19台大型科研仪器,至2025年开启校外共享后,仅有1台仪器实现1次校外共享。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湖南工程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二是将共享成效纳入二级学院年度考核体系。三是建立校内资源日常共享调剂机制,2026年上半年对外开放共享131次,共享总机时279小时;继2025年全省评价考核等级为“合格”后,2026年获得“良好”等级。
14.安全管理存在短板。实验室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配备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湖南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和《湖南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构建四级安全检查机制;上半年开展校级层面检查5次。二是更换分级分类标识牌19块,安全责任人标识牌85块,补充安全警示标志1742块。三是强化工作落实,上半年召开安全工作会议5次,开展培训10余场、参训2000余人次;开展消防、危化品等专项安全整治行动5次,累计整改隐患上百处。
15.安全管理存在短板。危化品台账管理不够规范,危化品领取后不能完整溯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出台《湖南工程学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对采购、运输、保管、领用、使用及处置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二是新配备38个危化品专用存储柜,每月底开展台账管理抽查,确保“双人双锁”制度严格落实。
16.关注师生心理健康不够。近3年有多名学生被纳入一级心理危机预警库。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排教师心理状况并精准开展疏导干预;多部门协同开设教师幸福课堂;面向新教师开展压力应对讲座;举办卓越大讲堂引导自我关怀。二是开展重点年级心理普查与每周危机排查,及时做好干预与转介工作;对预警学生实行“一人一档”与“一生一策”精准帮扶;搭建多元化心理服务平台,开展心理健康专题讲座3次、团体心理辅导14次、现场心理咨询大型活动1次及心理情景剧大赛1次。
(四)反馈问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够到位,推进思想政治教育有差距方面
17.师德师风建设不够有力。2022年以来,师德失范问题仍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师德师风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人才项目推荐中执行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二是畅通线上举报渠道;依托教学督导与信息员队伍抓实线下师德师风日常督查。三是面向全体教职工编印师德与科研诚信警示录;发布教育读本并组织线上线下专题培训。
(五)反馈问题: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选人用人问题比较突出方面
18.部分干部不担当不作为。2022年9月,重复发放滨江10、11栋学生公寓室外附属道路及排水工程款,直至2024年10月财务审计才发现,5名教职工受到诫勉谈话、谈话提醒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警示教育。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大会,以案示警;纪委书记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出台《关于发挥“四种形态”层层设防作用的实施办法》,筑牢防线。二是追回错付工程款,并修订《湖南工程学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付款审核、支付流程,建立财务对账机制,防范资金支付风险。
19.2025年8月,学院派出的2名工作人员在某设备采购项目评标过程中,违规离开监标室,造成不良影响。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校领导对当事人、部门负责人谈话提醒,责令当事人作出书面检讨,部门负责人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对两部门10名工作人员开展专题谈心谈话;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当事人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严肃自我批评。
20.某处室半年内先后轮岗交流7名干部,占比超过75%,且处长、副处长均被交流,未按要求履行交接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湖南工程学院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明确“人、财、物”关键岗位干部轮岗交流需保持工作延续性与稳定性;出台《湖南工程学院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026-2030)》。二是严肃批评教育。责成相关责任人落实工作交接,对未按规定履行交接手续的8人进行了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修订干部工作交接规定,明确工作、经济、资产事宜交接程序。三是党委决策明确将干部岗位异动工作交接情况纳入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指标,对不按要求交接的追责问责。
21.部分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巡视发现职能部门对学院门面等底数不清、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逐份核查租赁合同及租金,全部实地核对门面位置及业主信息,底数已清晰。二是出台《湖南工程学院商业门面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管理职责、规范流程、强化监督、细化考核。三是分管校领导约谈处室班子成员。四是建立租金台账,及时下发门面缴费通知,加强日常运行管理。
22.部分干部不担当不作为。2024年9月,一学生食堂的承包商将食堂天井区域改建,并违规转租经营营利性台球厅,约定每年收取租金。职能部门两次要求其整改未果后,放任不管,直到巡视组发现后,才采取措施关停台球厅。
整改情况:一是对该承包商超范围经营行为处以违约金,对违规经营场地进行拆除。二是学校联合市场监督部门,多部门联合开展抽查6次;后勤管理部门每日核查,联动保卫部门每周检查。三是出台《湖南工程学院学生食堂经营管理办法》,将违规经营纳入黑名单;以点带面,出台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食材采购仓储管理配套规章制度,构建食堂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管理体系。
(六)其他共性问题方面
1.“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学校党委2022年、2023年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不够严格,未达到规定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上级“第一议题”制度文件,深刻把握制度内涵,推动“第一议题”制度执行规范化、常态化、实效化。二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会“第一议题”及时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是举一反三,制定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宣传工作要点、师生理论学习计划,有计划、按要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横向课题管理问题较多,部分项目负责人思想认识错位,管理中存在部分项目经费未能严格遵守预算执行和中期检查流程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湖南工程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明确经费性质与使用边界。二是面向科研副院长和项目负责人开展专项培训,提升财务合规意识;定期发布“科研诚信教育警示案例”。三是举一反三,委托第三方对59个横向科研项目开展审计抽查,针对指出的“先开发票后签合同、未按要求办理变更手续”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36人次、批评教育9人次,追回不合规支出费用。
3.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严峻复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比较突出。存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接待用酒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廉洁教育。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通报违纪案件,开展以案促廉;召开警示教育会,面向全体干部开展廉洁教育;面向全体教职工发布“清廉湖工”学习指引。二是全面排查、严肃约谈。纪、财、审联动,随机核查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办公用房管理等情况,开展整改“回头看”;对发现的违规接待,责令退回资金并约谈责任人,对办公用房使用不规范问题立行立改并约谈。三是紧盯关键节点前置监督,及时发布7个纪律提醒,及时通过警示教育会通报校内及省内典型案例。
4.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不足,组织生活不够规范。部分二级基层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记录简单;个别党支部主题党日、党课记录过于简单。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部部长约谈相关党支部书记,提出批评,责令反思。二是对全校二级党组织开展督查,每月发工作提示,督促支部即查即改。三是开展基层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内容涵盖规范流程和实际操作,组织基层党委书记参加网络培训。
5.存在不动产登记难历史遗留问题。
整改情况:已调整相关地块的用地性质,并通过湘潭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定。已引入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依法依规加快推进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
6.存在参保人员与在编人员数据不一致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分类处置和规范社保个人缴费扣缴,3名人员予以清退,2名人员规范用工管理,1人足额缴纳赔偿金并依规停保,1人已正式发函至其现工作单位协同督促履约,并提请诉讼。二是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入职离职异动手续,建立定期核对制度,从源头防范信息不一致等问题。
7.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存在短板,学校设立8个创新研究院作为科研平台,配备“院长”“副院长”等带有职务性质名称的干部,并设立8个研究院的办公室作为二级学院的内设机构并配备干部,将科研平台变相转化为实体机构。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湖南工程学院创新研究院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创新研究院为非实体机构,撤销8个正科级机构及相应职数,依规分批解聘其科级领导职务聘用;分管校领导约谈责任部门负责人,责令责任部门负责人对机构编制政策学习不深刻、掌握不全面、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深刻反思。二是明确创新研究院由科研管理处归口管理,不具备行政管理职能,相关人员回归教学科研岗位。三是组织《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专题学习及政策学习;将全校科研平台纳入常态化监管,定期开展专项自查自纠。
8.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力度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台账管理机制,制定工作要点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二是出台学分认定办法;设立创业奖学金并扩大奖励;支持教师指导创业,新增53个校级创新创业项目。三是设立200万元基金;新增3200平方米孵化基地;聘82名导师,立项13门精品课程。四是举办宣讲和推进会浓厚氛围,2026年学生获“挑战杯”金奖2项、银奖3项、铜奖7项、市级赛一等奖1项等。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韧的整改定力与务实的发展担当,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将巡视整改作为检验政治忠诚的“试金石”和最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二是坚持久久为功,贯通“当下改”与“长久立”,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问责体系,构建“监督、整改、治理”良性闭环,推动整改常态长效。三是坚持真抓实干,以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彰显学校服务国家战略与区域发展的使命担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58683868;邮政信箱: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湖南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电子邮箱:sjyz@hnie.edu.cn。
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