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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程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11    摄影:    来源:null    编辑:新闻中心

 

湖南工程学院始建于1951年。长期以来,学校坚持“应用型本科”办学定位,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涵盖工、管、文、理、经、艺六个学科门类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取得优异成绩的高校,是全国第一批获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高校,是全国第一批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试点高校,是湖南省第一批“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部门管理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人员(非基本事业编制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组,负责制定招聘工作方案,落实招聘工作,研究处理招聘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小波

副组长:吴振顺  

成  员:用人单位负责人

工作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刘树忠担任。

二、招聘原则及人员范围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5名(3男2女),专职辅导员7名(4男3女),其他专技岗位工作人员7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道德素养,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口头表达和计算机操作能力,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后出生);

(三)符合应聘岗位对应的要求(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学校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应聘者必须对岗申报,限报一岗,如实填报《湖南工程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校聘合同制人员申请表》(在线投简历入口),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电子文档。提供的相关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网络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9:00~12月26日17:00时止。

其他专技岗报名人数须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2倍,否则该岗位取消招聘。管理岗和辅导员岗的报名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2倍时,则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的二分之一减一确定招聘人数(四舍五入)。

(三)资格初审

学校成立资格审查组,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以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四)现场确认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者于2018年1月3日~4日每天8:30~17:0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相关工作经历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申报专职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中共党员的证明材料。到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电气楼111室现场确认报名,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原件与复印件的真实性,确认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资格复审与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组对确认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者于2018年1月5日14:30~18:00到湖南工程学院电气楼111室领取准考证。

(六)综合考评

综合考评环节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时间:2018年1月6日。

(2)地点:新校区教学楼D栋教室。

(3)笔试内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职业道德、高校管理以及与申报岗位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4)考试形式:闭卷,时间120分钟。

(5)考试要求: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百分制)于2018年1月8~10日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按应聘者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取不超过招聘岗位数的2倍人员参加面试。

(2)时间、地点: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8:30~18:00,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主要考查应试者的工作态度与价值观、自我控制与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

(4)分组面试:分为“专业技术岗位面试组”、“管理岗位面试组”、“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组”。

(5)方式:应聘者抽取面试试题1份,现场回答,时间8分钟(准备3分钟、答题5分钟);应聘者回答评委提问 1-2个问题,答题时间5分钟。

(6)要求:参加面试人员一律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7)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当场公布。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录用

1.招聘工作组审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应聘管理岗和辅导员岗位分性别进行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由招聘工作组审核,提出拟录用人选。

2. 体检、心理测试

由招聘办公室组织体检、心理测试人员到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接受心理测试。体检、心理测试未通过者自然淘汰,再按缺额数和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组织替补人员进行体检、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预录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组集体研究确定预录用人员名单,报请校长办公会确定预录用人员名单。

4.公示

将预录用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5.审定

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6.聘用及待遇

(1)对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人员,由人事处办理聘用手续。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享受与学校在编职工同类人员相同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准跨类别转岗。

 

附:2017年公开招聘校聘合同制人员岗位与相关要求一览表.doc

 

 

  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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